您目前的位置 : 首页 >> 林老师博客 >> 正文

男童爬墙摘果跌伤律师称院墙主人不必赔偿中新【迪丽热巴】

日期:2016-1-1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男童爬墙摘果跌伤 律师称院墙主人不必赔偿-中新

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汪先生:我家儿子与邻居家儿子一起攀爬小区一楼某户的院墙,想摘院内的柿子。当两孩子爬上院墙,一起坐在院墙上玩耍时,邻居家儿子不慎从院墙上滑落,又被院墙上松动的砖块将头砸伤。邻居现在要求我家赔偿全部损失,请问律师我家是否应当对邻居家儿子的受伤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院墙的所有人是否也应当承担一些赔偿责任?

饶律师:责任需两孩子的监护人分担。对于邻居儿子受伤而造成的各项损失,院墙的所有人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你和你邻居共同承担。针对你所表述的情形,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依此规定,院墙的所有人、管理人在本案中并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此案中,邻居家儿子受伤完全是由两个顽皮的孩子自行造成癫痫吃药治疗能治好吗的,与院墙的所有人无关,因此,该案所有损失,应当由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分担。

黄女士:我公司与浙江某家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两百台冰箱的购销合同,约定在十月八日前向我公司交付完所有冰箱。但该公司只交付了一百五十台,另五十台由于此次的台风影响,无法及时向我公司发货,为此,请问律师我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饶律师:无权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由于浙江的这家公司已履行交付了合同大部分的冰箱,剩余的只占总标的的少许部分,你公司要求解除合同,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因此,你公司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李女士:我与公司于2012年初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用工合同,但公司最近要搬迁到很远的地方,如果我要到新地点上班,每天上下班就得多花三个小时以上,请问律师我可以要求解除用工合同吗?

饶律师:可以的。《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双方之间的用工合同。

友情链接:

一了百当网 | 色五月开心五月天 | 天骄刷机助手 | 最后的武士观后感 | 百天照注意事项 | 女性短发发型 | 美女不戴胸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