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8-2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公交公司向建设部门提交了增加某路公交车营运车辆的报告,防城港市民简女士将车购回来后,拿到的却是另外一路车的营运证,她因此拒绝上路营运。对此,防城港超大公司有关负责人称,简女士购车未取得建设部门的同意,且未与公司签订书面购车协议,属于私自购车,她的请求得不到支持。
购车欲参加营运
称事先获公司同意
6月21日,简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8月,她找到防城港超大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想购买一辆车参加3路车营运。该负责人称,要增加营运车辆,须征得建设部门同意癫痫病发作的处理。
简女士称,2006年8月18日,防城港超大公交公司向防城港市建设局提交申请,请求新增一辆3路车。8月25日,她就接到超大公司有关负责人电话,称建设局已经批准,可以去厂家订车,具体订车办法可以找3路车车队长。简女士说,去订车前,她多次向该负责人确认是否可以订车,均得到了对方肯定的答复。随后,她拿出十余万元买回了一辆公交车。
订车回来后,公司要求,简女士必须征得3路车60%的车主同意,才能通过公司办理入户手续。她当时很疑惑: 公司都批准了,为什么还要征求别人的同意? 因为这个问题,入户手续耽搁了几个月。今年2月6日,她的车终于办好了入户登记手续。拿到营运证时,她傻了眼:自己明明要求参加3路车的营运,拿到手的却是2路车的营运证。因为3路车和2路车效益差别很大,简女士觉得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于是拒绝上路,公交车一停又是数月。
公司称未同意购车
私自购车致处境尴尬
公交公司与建设部门从没同意简女士购车。 6月21日,防城港超大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
该负责人介绍,简女士提出购买一辆公交车参加3路车营运后,公交公司向建设部门递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增加一辆3路车。
2006年8月21日,防城港市建设局对报告进行了批示,称增加车辆涉及到3路车所有承包者利益,由超大公司协调好承包人后确定。然而,3路车绝大多数车主并不同意简女士参加3路车运营,简女士却私自找3路车的车队长,通过车队长去订了车。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司从未明确表示同意简女士购车,简女士亦没有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简女士的车购回后,由于事前并没有得到公司的批准,数月时间均未能办理入户手续。而按照相关规定,车辆购置超过4个月仍未入户,车辆将退回厂家或作废处理。而此时2路车刚好有车辆报废,公司出于好心,征求了简女士的意见西安癫痫病正规医院,这才办理好入户手续以及2路车的营运手续。
其他车主如同意
仍有望参加营运
6月22日,记者与简女士取得联系,简女士再次强调,当初确实是超大公司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她才购了车。 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不会傻到花十多万买辆车在家闲着。 她说。
防城港市超大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公司对简女士的现状表示同情,她可以继续参加2路车的营运,也可由公司牵线,将该车转让。至于有无希望参加3路车营运,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能得到3路车绝大多数车主的同意癫痫检查项目,该公司仍可向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征得建设部门同意后,简女士可参加3路车的营运。
编辑:苏熹作者:唐海波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