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杭州暂免小微企业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物价局获悉,自6月中旬起,杭州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取消政策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了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创业创新环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从今年起至2014年底,杭州共有17个部门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共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今年2月1日起,杭州还取消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悉,这41项暂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海关监管手续费、水利部门的钱塘江辖区内河道取土管理费、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的风景名胜区维护管理费(包括西湖养护管理费)等。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交通部门的船名牌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医疗仪器质量检测费、政府采购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包装材料检验费、海洋渔业部症状性癫痫门渔港费收(包括船舶港务费、停泊费、靠泊费、货物港务费)。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内容还包括《国家发改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2号)落癫痫的病因实情况。主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和点建设费的取消政策落实情况,税务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和企业纳税环节收费行为规范情况,税务发票工本费标准核定情况等。杭州市物价局在还将对我市自行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7月底,社会各界和小微企业如发现上述国家和省、市政府已明令暂免或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收取,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投诉向市物价部门反映。物价部门将对举报多、企业反响较大的收费项目给予重点关注。
通讯员 孟青青 记者 高丽莎